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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争取实现扶贫攻坚“7个100%”的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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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6 月 18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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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南宁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脱贫攻坚·司法行政在行动”动员会。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办主任刘宗晓、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有光及其他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局长、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部分律师、村(社区)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司法行政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专题片,马山县加方乡司法所所长莫洪林作了经验介绍,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邕宁区对扶贫工作进行了汇报。市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法宣科、公管科、基层科、社矫科作了表态发言,5位律师与结对帮扶贫困村签订了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协议,展现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司法行政在脱贫攻坚中职能作用的坚定决心和扎实作为。
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办主任刘宗晓对我市2016年以来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通报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对司法行政系统脱贫攻坚指明了更加精准有效的路径。
南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有光对2016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总结。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结对帮扶贫困户12177人,帮助脱贫4991人,脱贫率41%。在针对贫困户开展法律宣传、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受理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等多方面充分发挥了职能优势。
黄有光局长指出,今年南宁市司法行政贫困村脱贫攻坚计划任务数203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南宁市脱贫摘帽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司法行政在行动”活动,到2017年年底前,确保实现贫困村法治宣传100%;脱贫攻坚计划村聘请法律顾问率100%;贫困村、贫困户的矛盾纠纷调处率100%;有法律援助需求的贫困户受援率100%;33名社区服刑人员贫困户帮扶率100%;283户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贫困户安置帮教结对帮扶率100%。配合监狱、戒毒各单位开展服刑人员、在戒人员贫困户帮扶率100%。
黄有光局长就如何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脱贫攻坚·司法行政在行动”活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脱贫攻坚·司法行政在行动”活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下足绣花功夫,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三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司法行政在行动”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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